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

2017-12-13

所属行业:工业    所属地区:老挝    交易价格:暂不披露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简介: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位于老挝首都万象市主城区东北方的赛色塔县和赛塔尼县,占地10平方公里,是经中国国家商务部批准、云南省政府重点扶持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之一,也是老挝**一个待核准的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受到中老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万象赛色塔开发区将以“工业园区+新城区”的开发模式,以“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轻工产品出口加工基地、服务和物流中心、保税区、现代化商务区、公共配套和住宅区、休闲旅游区等”为支撑进行综合开发。

详情:(一)增值税
1. 获得开发区经营许可的入园企业进口商品或服务在开发区进行使用、加工或销售的,免缴增值税。
2. 获得开发区经营许可的入园企业,在开发区外全国范围内进行商品买卖和各种服务的,其增值税缴纳和减免按老挝税法执行。
3. 开发区内商品拿出开发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或在开发区外全范围内进行各种服务的,按老挝税法纳税。
(二)消费税
1. 获得开发区经营许可的入园企业,从国外或开发区外引进商品在赛色塔综合开发区内进行使用、加工、生产或销售的,免缴消费税。
2. 获得开发区内有关生产业,商业,服务业和商品进口业的经营许可者,如在开发区外全国范围内进行经营、消费和买卖,按税法缴纳消费税。
(三)关税
1. 生产、加工。用于加工或生产的工厂建筑材料、原料、半成品、机动车辆和用于生产的配件可免除进口关税。
2. 修建仓库。修建仓库所需建筑材料、机械、交通工具及配件可免除进口关税。
3. 入驻园区的运输公司(拥有重型装载车辆)用于修建自用房屋的建筑材料、用于运输所承包工程配件、设备、装卸商品配件的车辆,可免除进口关税。
4. 物流(无重型装载车辆)。根据项目合理规定,用于项目的生活必需品、办公设备,以及用于修建项目自用房屋的建材,可免除进口关税。
5. 酒店、旅游、学校、医院等建设,所需建材、机械、班车(12座以上)及办公设备,用于修建自用房屋的建材,可免除进口关税。
6. 转口贸易。进行将进口的商品以批发或零售的形式销往第三国的贸易行为所需生活必需品及办公设备,以及用于修建项目自用房屋的建材,可免除进口关税。
7. 用于建设以出租为目的的工业区、工厂、居住区(主要指出租房、安置村)所需建材、机械、车辆、配件及相关用品,可免除进口关税。
8.从开发区出口的一切商品,免缴出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