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经济开发区

2017-12-14

所属行业:工业    所属地区:泰国    交易价格:暂不披露    交易方式:股权投资

简介:泰国将全国76个府根据行政区距离曼谷的远近和当地收入高低划分为3个投资区域,在各个区域内的大多数工业园区(相当于各国的经济开发区)享有泰国政府的各项优惠投资政策。泰国的工业园区主要分为3种类型,**类是一般工业园区“General Industrial Zone(GIZ)”,第二类是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EPZ)”,第三类是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FTZ)”,其中绝大部分是一般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有的工业区即是GIZ,同时又是EPZ,而自由贸易区的数量则很少。从2002年9月19日起,泰国取消了对投资项目指定区域的规定,获奖励投资的项目可在全国各区设厂,免税优惠按工厂所在区的规定获得。但对环境有影响等项目另作特别规定。

详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泰国的工业园区大大小小共有100多个,其中约有60余个是享受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的鼓励优惠政策的,其余的或者是因为面积小(注:500莱以上才可申请,约合1200亩),或者是没有申请,而不享受该投资鼓励政策。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提到的投资鼓励政策是针对工业园区的投资人而言,而不是针对坐落在工业区里面的企业,也就是说,进驻享有鼓励政策的工业区之企业,并不自动享有相关投资鼓励政策。关于投资企业可以获得享有的鼓励政策,我们将在后文阐述。
上述的60多个享有BOI鼓励政策的工业区,其中的34个是完全由政府投资设立,或者是政府和私人合伙设立,或者是私人设立而由政府和私人合作经营,其余的20多个则完全由私人设立并经营,政府除批准土地使用权外没有任何投入。
泰国工业部下属泰国工业区管理局“The Industrial Estate Authority of Thailand(IEAT)”对工业园区实行政府管理职能。该局根据泰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业区的设立履行审批;对工业区的建设,配套设施的完善,土地分配等实施管理;对工业区土地使用、园区经营、税收优惠、工作许可和外籍劳工等提供相关服务。另外,工业区管理局还赋予工业园区享受BOI优惠政策之外的特别优惠,主要是涉及外国投资者进驻工业园区对土地所有权、劳工及家眷、利润汇出境外等方面的待遇。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Thailand Board of Investment (BOI)”亦是泰国工业部的下属机构,由泰国总理担任主席,工业部部长担任副主席。BOI全面负责泰国投资促进工作,制定有关投资促进鼓励政策,还负责根据投资优惠政策以及为投资者提供各种与投资有关的服务措施来招商引资。其与工业区的关系主要是受理工业区及工业区内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申请和进行审查批准,投资企业若申请投资鼓励政策,一般情况下,工业区内会有代理服务,统一向BOI申报。
全国3个投资优惠区域,不同区域内的工业园区享受不同的投资优惠政策。
**区:由中部的六个府组成,分别是曼谷(Bangkok)、佛统(Nakhon Pathom)、暖武里(Nonthaburi)、巴吞他尼(Pathom Thani)、北榄(Samut Prakan)、龙仔 (Samut Sakhon)。上述5个府围绕在曼谷周围,坐落其中的工业区是泰国工业区当中距离曼谷最近的,大约几十公里左右,交通十分便利,配套设施相当完善。属于**区的享有BOI投资鼓励政策的工业园区共有10个。
第二区:由12个府组成,分别是北碧、北柳、春武里、坤西育、大城、普吉、罗勇、历丕、北标、夜功、素攀和红统。这12个府相当于**区的外围,距离曼谷100-200公里左右,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属于第二区的享有BOI投资鼓励政策的工业园区共有34个。
第三区:其余的58个府都属于第三区的,地理位置距离曼谷较远,在工业区当中处于最外围,但享有十分优惠的投资鼓励政策。这58个府当中又划分出22个低收入府治,区别于第三区的另外36个府,是所有工业区当中能享受优惠权益最多的区域。属于第三区的享有BOI投资鼓励政策的工业园区共有15个。
投资企业进入不同区域内投资所享有的奖励政策,大体情况是距离曼谷越远越优惠,也就是说,第三区的条件**。
泰国对本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的市场准入政策

根据泰国《外商经营企业法》规定,限制外国人投资的行业有以下三类:
(1)因特殊理由禁止外国人投资的业务
1、 报业、广播电台、电视台
2、 种稻、旱地种植、果园种植
3、 牧业
4、 林业、原木加工
5、 在泰领海、泰经济特区的捕鱼
6、 泰药材炮制
7、 涉及泰国古董或具有历史价值之文物的经营和拍卖
8、 佛像、钵盂制作或铸造
9、 土地交易
(2)涉及国家安全稳定或对艺术文化、风俗习惯、民间手工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业务。为经商业部长根据内阁的决定批准后外国投资者才可以从事的行业
1、 生产、销售、修理军用设备及装备
2、 国内陆上、水上、空中等运输业,包括国内航空业
3、 涉及泰国传统工艺品的古董、艺术品买卖
4、 木雕制造
5、 养蚕、泰丝生产、泰绸织造、泰绸花纹印制
6、 泰国民族乐器制造
7、 金器、银器、乌银镶嵌器、镶石金器、漆器制造
8、 蔗糖生产
9、 海盐、矿盐生产
10、 石盐生产
11、 采矿业、石头爆破或碎石加工
(3)本国人对外国人未具竞争能力的投资业务,为经商业部商业注册厅长根据外籍人经商营业委员会决定批准后可以从事的行业。
1、 碾米业、米粉和其它植物粉加工
2、 水产养殖业
3、 营造林木的开发与经营
4、 胶合板、饰面板、刨木板、硬木板制造
5、 石灰生产
6、 会计、法律、建筑、工程服务业
7、 宣传广告业
8、 旅店业
9、 旅游业
10、 植物新品种开发和品种改良等
1997年泰国发生金融危机以来,为适应世界经济及投资形势的变化,更多的吸引外资,BOI先后多次公布新的鼓励政策和措施,最新奖励投资的政策及条例是于2000年8月1日公布的。但近期将增加一些新的政策和进行一些规定的修改。修改优惠政策的重点放在放宽对投资领域的限制、重点扶持产业政策、进一步减免设备和原材料进口关税、进一步减免企业所得税、放宽对外国人持股比例的限制、准许外国人购买房地产和鼓励出口措施等方面。
泰国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主要分为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两大类。